南豐分產案 高層指從無聽聞分三分一予楊福和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9/27 18:19

最後更新: 2016/09/27 18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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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辯人陳慧慧

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前妻楊福和指控幼女陳慧慧,未有如實披露資產及隱瞞資產已升值至近90億,要求擱置分配安排,案件今續審。南豐集團董事及公司秘書張沛權作供指,他曾替陳廷驊草擬分配財產建議,兩名女兒陳慧芳及陳慧慧獲分45億,其中15億分給母親楊福和。張供稱,從沒有聽聞兩名女兒各須交出三分一資產予母親之說法。

答辯人陳慧慧一方昨傳召南豐集團董事及公司秘書張沛權作供,張於95年至09年為陳慧慧的私人助理,他指曾與其他高層協助陳廷驊安排分配資產,04年8月21日簽訂分配財產建議書,內容提及陳廷驊兩名女兒陳慧芳及陳慧慧各分45億資產,其中15億資產須給予母親楊福和。

原告楊福和一方盤問張時指,即從協議書訂明兩名女兒所獲分資產,最少須給予母親三分一。張沛權供稱從有聽聞三分一,亦不同意楊一方所指兩名女兒所得的,須與母親平分;楊一方續指,張基於對陳慧慧的忠心而服從其說法;張沛權否認說法,並強調與陳慧慧只是上司與下屬的關係。